湖南工商局宁乡县局截留财*收入1046万元 被内部通报
原标题:关于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湖南省审计厅厅长唐会忠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省*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结果,请予审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肯定,要求省*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和市州县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进行整改,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结果。省*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积极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策制度,进一步推动深化财*体制改革。省审计厅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省*府的工作部署,对有关市州*府和省直部门单位发出了限期整改函,并派出整改督查组,督促整改和建章立制,促进规范管理。有整改任务的各责任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直部门单位在加强自身整改工作的同时,也加大对市州督促整改力度。截至2013年10月底,各级各部门单位所涉及的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因客观情况或历史原因产生的问题,也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办法予以规范。一、省级财*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关于部分财*收入未及时缴库或被截留的问题。1.省级财*收入27976万元滞留专户未缴国库的问题。2013年初,省财*厅已将收入全额上缴国库。2.省工商局所属宁乡县局截留省级财*收入1046万元的问题。省工商局已责成长沙市工商局专案调查,并在工商局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已责令宁乡县工商局撤销非税收入过渡账户,余额304.34万元上缴省财*。其余罚没收入县工商局已用于返聘人员工资和经费支出,省工商局将从下拨款项中逐年扣缴。(二)关于*府采购计划超过年初部门采购预算较多的问题。省财*厅要求省直部门单位从2014年起全面编制*府采购预算,并加强*府采购预算执行。规定省直部门需要追加或调整*府采购预算的,应先办理相关手续,再申报*府采购计划,实施*府采购。(三)关于部分财*资金安排不合规,资金下达迟缓的问题。1.省发改委对贴息项目审核不严、安排资金的问题。省发改委已改进产业项目支持方式,严格贴息审核,加强项目实地核查,确保贴息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2.部分财*资金下达迟缓的问题。省财*厅已作出规定,省级专项资金应于每年6月底前下达,并明确中央补助资金下达时限。对已明确到具体项目的中央补助资金,要求在收到文件10个工作日内下达;未明确到具体项目的,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文件20个工作日内确定项目计划,财*部门在收到项目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下达资金。此外,建立预算执行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支出进度均衡。3.省发改委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未按要求下达的问题。省发改委规定,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于每年年初下达70%,9月底前全部下达;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充实完善项目库,并加强与部门沟通协调,缩短部门会签时间。(四)关于部分*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1.基金未足额征收的问题。省物价局针对价格调节基金征缴不到位的问题,已督促省地税局补征1405万元;已补征电力行业3821万元;已督促省煤业集团公司将代征的价格调节基金1636万元上缴国库;对省煤炭局欠缴的4800万元,将督促欠缴市州于年底前上缴入库;对石油行业少缴的5112万元,中石油、中石化湖南分公司向省*府提交了减免报告,目前正按程序办理。省残联针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正在修订《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现已纳入省*府法制办立法计划,将从根本上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机制。二是加强审核和执法监督力度,实行审核与地税征收有机挂钩,确保应征尽征。2.部分基金用于行*经费过多的问题。省物价局从2013年起已按规定,将用于行*经费的价格调节基金控制在20%之内。3.价格调节基金安排散小的问题。省物价局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办法,科学分配价格调节基金,加大对大中型 菜篮子 项目扶持力度,计划在3至4年内,每个县市区重点扶持1至2个大型基地,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4.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群众体育项目比例不合规的问题。省体育局分配2013年公益金时,已按不低于60%的比例安排公益金用于群众体育项目。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的问题。1.4个部门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省农业厅2013年已将历年结余资金编入部门预算;省计生委已将独生子女保健费等资金编入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省教育考试院拟将结余资金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已将考试费收入和投资收益编入2013年部门预算。2.6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待分配资金多的问题。省科技厅提前制定下年度科技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今年9月启动下年度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细化具体项目,减少了待分配资金;省农业厅已在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时,减少了待分配资金;省商务厅、省计生委、省工商局、省扶贫办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时,提高了年初预算到位率,减少了待分配资金。(二)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上缴省财*或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的问题。省科技厅等6个部门单位,已将非税收入1602万元上缴省财*或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省农业厅所属植保植检站投资收益400万元,已上缴省财*110万元,其余290万元将于年底整改到位;省计生委所属宣传中心投资处置收益153万元的追缴,处于法院执行阶段,执行后将上缴省财*;省核工业地质局土地处置价款3540万元及所属301大队租金收入585万元,已用于该局所属企业改制。因该局是中央下放单位,所属企业改制工作及改制资金当时未纳入省国企改革办的统筹考虑,拟不再缴库,该局今后将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三)关于部分财*支出不合规的问题。省发改委等6个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支出不合规的问题,已按要求归还了项目支出2224万元,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财*财务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省工商局已收回不属于 两烟 奖励范围的奖励资金56.95万元。(四)关于部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存在分配制度不健全、审核把关不严格、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1.省财*厅针对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清理、分层次整合和创新管理机制,初步构建了专项资金从设置、申报、分配、使用到监管的管理机制。在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时,已提高了专项资金集中度和设置的合理性;同时,推进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修订工作。所有事业发展类专项资金正在建立科学规范的资金管理办法,如省商务厅和省扶贫办针对项目库、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健全的问题,已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了项目库,切实减少了资金分配的随意性,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此外,省财*厅改变工作机制,提前半年研究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提早下达,提高预算执行效率。2.省直部门工作衔接不够,同一项目重复安排资金的问题。省*府将进一步深化财*管理体制改革,加大部门资金整合力度,健全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机制,避免重复立项。3.省扶贫办部分扶贫资金未按因素法分配的问题。2013年,省扶贫办安排资金时已采用了因素分配法;将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用于非贴息项目的问题,省扶贫办已商省发改委调整减少了2013年贴息项目资金额度。4.省科技厅在未经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评审,安排项目资金的问题。省科技厅已对11个科技项目进行清理,重新评审论证,并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完善了项目立项方式。5.省商务厅没有对项目进行资格认定安排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的问题。从2013年起,省商务厅已严格执行先评选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再安排资金的程序,并对社会进行公示。6.省农业厅滞留专项资金的问题。2013年,省农业厅已将滞留的专项资金1060万元下拨。7.3个部门专项资金未在9月底前下达的问题。省科技厅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至2013年9月底,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已达98%;省商务厅2013年对专项资金均严格按程序和时限安排拨付;省计生委在6月底前,做好了2013年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细化和指标下达工作。(五)关于部分专项资金安排散小,难以发挥财*资金应有的*策导向作用的问题。1.省扶贫办针对下达贫困村扶持项目资金散小及项目审批链条长的问题,采取措施整合扶贫资金,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力争较好发挥扶贫资金的*策导向作用。同时,下放了部分资金项目的审批权,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省科技厅针对安排科技资金散小的问题,制定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方案》,规定安排资金要尽量突出重点,2013年科技项目数较上年减少25%,经费投向集中度有较大提高。